分布式能源的必要条件——分散决策
首先,无论集中还是分布,都不是二值问题,而是存在一个很大的连续区间上。
分布式能源的的本质特征是其区别于集中式能源的供应模式。
例如,即使是规模较大的火电厂,只要它可以决定自己怎么发电,有自主性,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它就是分布式的。欧洲的机组可以决定自己的供应电量,是分散程度更高的分布式;美国的只能报价,调度决定实际发多少,分散程度有所下降;相比于美国,我国调度是各个电厂的上级指挥官,可以任意决定电厂的发电量,集中程度更高。
更大的自主性与分散决策,不仅是业主的偏好,也是整个体系运行具备可行性的唯一方式。那么,如果同时面临成千上万的分布式电厂,将面临操作性的困难,需要整个体系范式上的改变。
目前不受调度控制的发电资源还很小,问题还没到必须解决的地步。但是怎样保证系统的平衡安全问题,已经出现了极端化趋势的苗头。分布式能源越多,旧有体系的挑战就会越大。调度不再能完全决定电厂的发电方式,如何能够建立起一套介于直接管控与完全独立之间的“中间道路”,考验着整个系统的灵活性与应对新问题的韧性。
典型的如用户侧储能,有人在讲“接受电网调度”,在目前的调度范式下意味着完全听电网的,与跟传统发电商无异;有人在讲“有本事你完全脱网”,意味着完全的彻底的100%的自主。
只要完全接受电网管控,那么它就不是分布式的,虽然调度也不一定管的过来。如果按照这个标准,我国目前分布式发电市场份额是零。如果电网调度范式(粗计划、功率不带时间曲线、无独立辅助服务市场)不改变,未来也不会存在分布式系统。因此,分布式能源要想有大发展的话,就一定要进行分散决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