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 《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电供暖电力交易的通知》,本次交易采取挂牌交易方式进行,交易电量为7亿千瓦时(其中核电3.5亿千瓦时、其余电量由风电企业提供)。
据悉,本次交易市场主体,发电侧为红沿河核电公司和省内机组运行效率较高的风电企业,需求侧为已完成市场准入的电供暖单位。本次交易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,核电企业自动中标,风电企业按照参与交易机组容量中标。经过前期协调,本次交易按2017年成交价格水平挂牌,即核电按0.18元/千瓦时、风电按0.15元/千瓦时参加交易,平均交易价格按照 (0.18+0.15)/2执行,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,到户电价机制按照省政府《关于煤改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的通知》确定的原则执行。合同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