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 东 省 财 政 厅文件
鲁经信电力〔2015〕43号
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
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、财政局,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,加强电蓄能等负荷管理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,力争2020年全省形成10万千瓦的常态削峰能力,经研究,2015年继续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财政补贴政策,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重点及范围
2015年,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在体育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商场、城市综合体等公共建筑,采用蓄热电锅炉、蓄冷空调或地(水)源热泵等蓄能技术项目,形成一定常态削峰能力;推广电能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。具备以下标准之一的可以申报。
1.蓄冷中央空调。空调制冷主机设备用电容量在400千瓦及以上,或供冷建筑面积在1.2万平方米及以上。设计蓄冷量不低于设计日总负荷的30%(蓄用比)。
2.蓄热电锅炉。在电网低谷时段采用电锅炉加热,按全量蓄热进行系统设计,以满足电网非低谷时段建筑物采暖(或热水)需求,电锅炉设备用电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。
3.蓄热、蓄冷地(水)源热泵。在电网低谷时段,采用地(水)源热泵机组压缩机制冰(冷水或其它媒质)、加热水,按蓄能(冷、热)量不低于设计日总用能(冷、热)量的30%进行系统设计,以满足电网高峰时段建筑物供冷、供热需求。
4.电能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与维护。符合国家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技术规范(试行)》有关要求,系统建成后,能在全省范围内为相关行业典型电力用户提供在线监测、决策分析、需求响应等系统化管理、专业化托管的用电服务,使用户用电效能明显提高,用电成本显著降低,参与有序用电、需求响应等工作迅速到位,精细化、智能化用电系统成熟,用电模式可复制、易推广,具有较高的社会示范效益。
二、申报及管理程序
(一)申请。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当地经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省直管县及省属单位等可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申报。
(二)审核。按照先立项、后支持原则,市(县)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,并填写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(附件1),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确保立项手续完备。2015年3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项目的申报材料(含电子版)联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。申请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8份,其中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7份,报省财政厅1份。
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审核,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,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联合下达项目建设计划。项目计划建设期可为1至3年,分1年、2年、3年建设期进行立项,计划建设期内未完成的,取消该项目申请财政补贴资格。
(三)验收。项目竣工后,项目单位(企业)应将工程结算报送市级经信、财政部门,由当地经信、财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进行验收,出具验收报告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,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网站公示。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公示无异的项目予以补贴。获得补贴的项目须标注“财政补贴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”标识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请表(附件2)。
(二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。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单位概况;
2.项目由来及背景,相关建设计划或批复;
3.项目实施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先进性、可靠性;
4.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(电蓄能项目指电蓄能设施设备投资);
5.项目节约或转移高峰负荷,节约电能、电费能力分析,及相关实施效果;
6.项目可归纳提炼出的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效益的用电模式。
四、有关要求
按照单位自愿、先建后补、突出重点、择优扶持、公平透明的原则给予专项资金奖励。各级经信、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申报工作,严格把好项目审查关,对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对补贴项目实行跟踪问效,对立项、建设、验收、运行、资金使用全程监管,如有弄虚作假,纳入省级负面清单体系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财政厅不定期组织核查,发现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或实施效果与预期设计目标差距较大的,追回财政资金。
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:
电力处 周宏庆 孙伟
电话:0531-86062777 86920216(传真)
电子邮箱:sdjxwdlc@163.com
省财政厅联系人:
经建处 宋雅男
电话:0531-82669767
电子邮箱:sd82669758 @163.com
附件:1. XX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
2.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请表
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
2015年2月7日
附件1
XX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
填报单位:(盖章) 单位:万元、千瓦、千瓦时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新建/改造 |
建设期 |
投资额 |
蓄能 技术 |
额定 电功率 |
日转移 高峰负荷 |
年节约 高峰电量 |
计划投运时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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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 |
二年 |
三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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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“蓄能技术”填项目应用的蓄能技术是蓄冷中央空调、蓄热电锅炉或地(水)源热泵蓄热(冷)技术;
2、“投资额”系指蓄能设施设备投资额;
3、“建设期”在下面相应栏目打“√”。
附件2
山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请表
填报单位: (盖章)
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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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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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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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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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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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资产 总额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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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业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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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预计 销售收入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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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润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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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金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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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投资额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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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 (计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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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期 |
一年□ 二年□ 三年□ |
项目类型(请在□里划“√”,并相应选择填写①、②内容) |
电能管理服务系统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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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蓄能项目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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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电能管理服务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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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企业 数量 (个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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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测用电负荷量 (万千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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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节约或转移负荷 (万千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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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节约电量 (万千瓦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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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节约电费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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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电蓄能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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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能 技术 类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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额定 电功率 (千瓦) |
蓄热电锅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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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/供热面积 (平方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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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转移 高峰负荷 (千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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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节约 高峰电量 (千瓦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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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蓄能量占日总负荷的比重(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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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冷主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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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主要 技术设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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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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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“蓄能技术类型”填项目应用的蓄能技术是蓄冷中央空调、蓄热电锅炉或地(水)源热泵蓄热(冷)技术;
2、“投资额”系指蓄能设施设备投资额。
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