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成功入围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获21亿补贴
经过努力,最终在全国“2+26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”中,济南以第三名的成绩成功入围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”,获得每年7亿元、三年共计21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。
11日上午,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,专题研究部署济南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王忠林明确要求:济南要站在能源革命的高度,全力抓好这一民生工程,要确保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具有示范意义,围绕“清洁”这一关键点,来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,形成一套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清洁取暖新模式,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推动落实,确保这一工作尽快取得成效。
通过3年试点我市将完成以下目标:到2020年,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.53亿平方米,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110.5万平方米;减少取暖煤炭消费量187万吨、排放量比2016年下降62.3%;实现全市100%清洁取暖,实现100%散煤销号清零。
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根据国家四部委要求,结合济南市实际,实施清洁取暖将通过六大路径:
一是“拆”,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。按照条块结合、属地为主、应拆尽拆、应改尽改的原则,拆除所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,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。此项目完成后,济南市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的省会城市。
二是“引”,实施长距离外热入济项目。根据我市供暖热源现状、热网和热负荷空间分布和发展规划,引入周边余热,形成一张热网、多个热源、供需协调、市场运行的供暖格局。
三是“联”,实施区域能源互联网高效供暖项目。以燃气三联供为主供热热源,同时将地源热泵、空气源热泵、蓄热蓄能等多种新能源方式作为辅助热源,通过能源互联网技术调度分配,做到多能互补、清洁高效供暖。
四是“改”,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。继续实行政府补贴,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。
五是“换”,实施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项目。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县城(商河、济阳、章丘)及城乡结合部,改革更换供暖方式,利用中深层地热能开发技术,按照“统一规划、分布实施”的原则,实施中深层地热集中供暖。
六是“替”,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项目。在广大农村地区,按照“宜电则电,宜气则气”的原则,鼓励农民在采暖季以电替煤,具备条件的地方以天然气替煤,探索以规模化沼气替煤,实现散煤销号清零。